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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病歷管理 維護病人隱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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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歷(Medical record)是病人在接受醫療期間,所有治療過程的記錄。病歷記載病人的一切醫療資料,無論對病人、醫院、醫師、法律作證、公共衛生及醫療研究等方面均有極重要之價值,不僅攸關個人權利與義務,亦影響公共利益;因此醫療法及其他醫事相關法規,對於醫療機構及醫療從業人員,必須謹守病歷製作、保管、保密、出具病歷摘要及病歷證明之義務,倘有違反者均科以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。 病歷就像個人的私密檔案一樣,如果隨意被公開或丟棄讓有心人士拿去利用,這些除了忽略病人的權利及感受外,也等於是把病患的個人的隱私暴露在公開場合中。對病人的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,相對也讓民眾降低對醫療院所的信任,在在顯示病歷保密的重要性。 無論目前國內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等局勢如何變動,在醫療界中推動「病人安全」作業是全球化的趨勢。這項趨勢不會受到政治、經濟的影響,因為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,便會需要醫療服務,而國內醫療界中最受到重視的便是「病人安全」。因此,各醫療機構對於保管之病歷須善盡管理之責外,對於病歷之內容,無論有關之醫、護、技術及病歷管理人員,在法律上皆有保密責任。所以病歷之保管及防止洩(違)密的處置責任,視為首重要務,平日除應落實外部強化病歷調借、影印、保管等管制流程作為外,亦需不斷地向員工,實施宣導教育責任的內部作為,透過內、外綿密的執行,貫徹病歷安全維護與管制。 總之,病歷攸關個人權益甚巨,各醫療機構應更加嚴密督導,所屬之承辦、經手有關人員都應該警惕自律、堅守本份,做好病歷資料管制,有效防止外洩的把關工作。 (資料提供:輔導會第六處)(點閱次數:1405)